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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男子忽然笑道:“认罪伏法之前还能要求享受一番的,也只有你了,要是换了别人,早被胖揍一顿了。”
蓝衣男子道:“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看出凶手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的?万一我是骗你的呢?真正的凶手其实就是我呢?怎么办?”
黑衣男子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坚定了起来,道:“若是其他人,我可能会怀疑,但是你不一样,你既然能发现这些,就一定有你自己的办法。”
蓝衣男子道:“为什么?”
黑衣男子道:“因为你是叶别秋。”
蓝衣男子笑了,大笑。
黑衣男子道:“如果你能做捕快的话,现在说不定已经是我的顶头上司了。”
叶别秋又笑了笑,道:“铁捕头抬爱了,晚辈可过不惯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还是自在一点比较好。”
黑衣男子也笑了笑,没有说话,继续撑船。
秋雨山,
山恋叠翠。
小河旁,
亲澈见底。
山依偎着水,水映照着山,寂静无声。
小船已靠岸。
寂静!
死亡一般的寂静。
山脚下为何会如此寂静?
竟寂静得让人觉得有些恐怖。
难道这样的春色也能杀人不成?……
秋雨山庄。
江南一带最有钱有势的山庄之一。
江南很多有名的英雄豪杰,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受到庄主的邀请,前来山庄喝不羡酒,包括叶别秋,因为他跟庄主很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而且他还是庄主的救命恩人,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叶别秋也都会来这里坐上几天。
秋雨山庄的主人,丁十二,
为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一双铁拳更是打得江南所有恶霸望风而逃。
他除了酿酒之外,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交朋友,特别是交叶别秋这样的朋友。
可惜的是,这样的朋友他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半人半仙的‘半仙’叶别秋,另一个是他的结拜兄弟,秋雨山庄的二庄主,‘左手剑客’叶一平。
叶一平,秋雨山庄的二庄主,丁十二的结拜义弟,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使剑,为人与丁十二一样,是个嫉恶如仇的英雄好汉,虽然拳脚功夫不行,但在剑法上却颇有造诣。
丁十二这次邀请江南群雄喝不羡酒,除了是与一些许久未见的英雄朋友叙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为他的儿子接风洗尘。
丁义礼,秋雨山庄的少庄主,庄主丁十二的独生儿子,从小体弱多病,不能学武,只能学些暗器防身。
像所有不能学武的年轻人一样,学不了武,所有只好把兴趣爱好都投入到文学之中。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年仅二十二岁的丁义礼,轻轻松松就高中了新科状元,成为南州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
丁十二当然对自己的这个儿子很满意,他也常常向别人炫耀他儿子的文学天赋。
光是夸奖他儿子聪明的话题,
同样的话题,叶别秋就听了不下两百遍。
他是一个兵,默默履行着对国家与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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