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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飞机升上高空,我的心才落到实处。
我真的逃出来了。
我知道这除了归功于刘听筠的助攻外,最大的原因是廖博简对我的不防备。
因为他压根没想到在他身边忍辱负重过了四年的我,会突然有了逃走的念头。
异国他乡,这个让正常人涌起无限乡愁和倍感孤单的词,却让我觉的连呼吸都是自由的。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小的两居室,开始了我代表着我重生的研究生生活。
我买菜回到家的时候,又看见我的邻居元承基端着他的饭碗在我家门口等着。
看见我回来,他朝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笑的单纯无害:“Jan,你回来了啊!”
我皱皱眉,提醒他:“元承基,我这里不是食堂也不是福利机构。
不会做饭你可以叫外卖。”
他摇摇头,“他们做的饭没你做的好吃。”
说完可怜兮兮的望着我。
对着这样一双清澈干净的眼,我实在无力拒绝,掏出钥匙开开门,放他进去。
其实我拒绝也没用,他依然会厚着脸皮跟进来。
认识元承基是刚到这里不久的时候。
国内还是炎炎夏日,这里已经是冰雪纷飞的冬季。
我一个人在街头站了很久,打量着这个对我而言完全陌生的国度。
突然有人拍拍我的肩,我转过头就看见了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露出一颗虎牙朝我的笑眯眯的元承基。
他跟我说:“你是中国人吧?我也是。”
然后递给我一幅画,“呐,送你一个见面礼。”
我接过来展开一看,一副素描画像,画的是我。
即使作为一个纯外行,我也看的出来,他画的很好。
只是画里的我,比我平时看见的自己要美的多。
独自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眼睛里有茫然也有兴奋。
不得不说,这副画画的很传神。
“谢谢!
我很喜欢。”
真的很喜欢,所以我收下了这幅画。
也顺便收下了这个跟大男孩一样的元承基。
那天互相简单的自我介绍了之后,才知道我们竟然是邻居。
元承基的父母工作繁忙,经常调来调去,所以他和我一样干脆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自己住。
他真的是个特别单纯干净且温暖的人。
而且多才多艺,会弹钢琴,会画画,会讲笑话哄我开心。
后来,他跟我表白的时候,我答应了。
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自在很舒服。
元承基就像一抹阳光,跟他在一起会觉的温暖。
连内心里那些阴晦似乎都被他的阳光洗涤一空。
饭后课余,我们一起携手逛遍这座城市的景点。
也会和普通情侣一样,傻乎乎的在某些地方写上简单和元承基永远在一起这种傻话。
简单,是我在M国用的假名。
我希望自己的生活简简单单的。
我们多数时候,会窝在我的小窝里,一起吃饭看书打游戏。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别快。
眨眼两年时间就过去了,我马上也研究生毕业了。
“简单,我们订婚吧!”
拿到毕业证的那天元承基抱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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