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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开春,都是事儿。
你我今日还没有商议出个章程,就这么走了,下回要想见面就不容易了。”
萧驰野说,“今夜歇在这儿吧。”
沈泽川冁然而笑,说:“不要胡来。”
他把这四个字念得缠绵,舌尖萦绕着暧昧,眼里分明挑的是情潮,连随着话音松开的手指都拨的是。
这个坏人。
萧驰野注视着沈泽川,心想。
这才是个坏胚子,时刻挑拨着他谦让的底线,狡猾又天真地踩着他的忍耐,仿佛趴在他耳边唤着胡来啊。
这个狐狸变成的妖孽,尾巴搔到了人腿上,眼里还浸着调笑。
“正经事,”
萧驰野合上窗,“正经说。”
“官沟这事,明早备个折子,我跟皇上说。”
萧驰野躺在藤椅上,顺手把滑到地上的衣袍捡起来,把袖袋里的东西挨个摆到柜子上。
“你不能说,”
沈泽川泡在水里,想了想,说,“你一个禁军总督,既不管工事,也不管民怨,挨不着你,贸然上奏,必定会引起怀疑。”
“那就你说,你住那里,提起来也不奇怪,我打个随行监督的条子。”
萧驰野摸出把象牙扇,问,“怎么带了个象牙的?”
怀袖雅物,文人讲究清贵,最看不上象牙乌木之流,觉得俗不可耐。
所以世家子弟不管肚子里有没有货,出门也决计不会带檀木、象牙扇,用的多是名手题字的毛竹扇。
沈泽川说:“玩儿,俗物配我最好。”
他在昭罪寺里待了五年,不能跟世家子弟一块玩风雅,他得是个附庸风雅的凡夫俗子,这才对,这才合适。
别说随身携带象牙扇,就是腰间坠着的玉佩,他都挑的是贵气冲天的货色。
萧驰野摸完了,发觉他俩还真相反。
萧驰野看起来喜好分明,一摸就清,实则真摸了,才知道浑浊得很。
那些他看起来爱玩儿的,多半都是闭了眼就能忘,根本没搁在心上。
反倒是那些看起来混日子的勾当,他私底下付的尽是心血。
他没有爱吃的菜,也没有爱喝的酒,人提起来,只能说“二公子爱喝酒”
,可二公子到底爱喝什么酒?那谁也说不准了。
沈泽川则是瞧着没喜好,什么都能迎合,可顺着毛撸一把,就能把他的喜好都摸个清清楚楚。
他不爱喝酽茶,尝过一口就决计不会再碰第二下。
他爱吃鱼,只要地方合适,没人看他的时候,他能跟猫儿似的把鱼骨头剔得干净漂亮。
萧驰野觉得有意思。
他好似摸着沈泽川的腰,沿着这一点,向上推滑,就能摸到沈泽川的胸膛和背部,那肩胛骨他闭着眼都能认出来。
假老虎。
萧驰野拿着衣袍,垂着眸想。
猛地一看能把人唬住,多抱几次,就能觉察沈泽川那些温言奉承后边的喜怒。
他就像今夜映在水洼里的月亮,戳一下,波澜不惊,实际上心里立刻就记着你了,下回必定要找着机会蹬回来。
沈泽川披衣出来,发还是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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