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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重生的我不当你舔狗了(第1页)

原主从初中开始就喜欢大自己3岁的邻居哥哥宗明哲。

宗明哲长着一张玩世不恭的帅脸,一直是大家追捧的对象。

原主把少女的暗恋写在日记里,一写好多年。

高中,宗明哲开始早恋。

原主看着他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朋友,是他整个青春的见证人。

后来,她考到宗明哲的大学,大一开学就跟他表白。

宗明哲笑着说她是小丫头,他只把她当妹妹。

哪怕是当妹妹,原主也心甘情愿,她变成影子陪伴在宗明哲身后。

每次情伤,宗明哲都会像被遗弃的小狗,跑到原主这儿来疗伤。

被她安慰温暖鼓励后,他又满血复活,重新杀回情场。

自从表白被拒,原主不再遮掩自己的喜欢,明晃晃的感情所有人都能看出来。

只有宗明哲一再劝她去恋爱,找别人。

再次被拒绝后,原主终于放下,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事业上。

她开始发光发亮,吸引了很多人,也有了优秀的追求者。

就在原主打算开始新生活时,宗明哲浪子回头,在她27岁生日那天敲响了她的门。

他说自己终于明白了“爱”

是什么,他爱她。

旁人都说他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她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

“不公平啊——”

丁萱摇着头。

渣女回头,大家都同情男方,说他是接盘侠。

渣男回头,人们为什么纷纷赞扬,夸他浪子回头?

怎么?男人比女人金贵?

女人收留乱七八糟的男人不是接盘?

浪子回头,不是他发现真心可贵,而是浪不动了,要找个安乐窝,避风港。

人家玩了那么多年,最后不但能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还能落个“回头”

的好名声。

真是什么好事儿都叫男人得了!

呸!

丁萱翻看了一遍原主写的日记,从初二到大二,七年,足足有12本。

原主像个书吏,在日记本里记满了宗明哲的青春。

丁萱虽然不支持,但表示尊重。

既然原主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丁萱决定把这些她视作宝贝的东西烧给她。

包括那些剩下的,还没写的日记本,都烧了!

丁萱可不会写这些。

毕竟最后成了烂黄瓜收容所,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情。

而且,若是她和宗明哲在一起后生活得很幸福,就不会有丁萱过来帮忙改变命运了。

烧完所有的日记本,丁萱神清气爽,去食堂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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