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腥味。
阿茉尝到了浓浓的血腥味,还有醇烈的酒味儿,来自他湿软而滚烫的舌尖。
“唔……”
漆黑中耳边尽是他紊乱沉重的呼吸,他就这么扳着她的下巴含吸她的唇瓣,急切而粗鲁,阿茉吓了一跳,整个身子都热了,烧着脸不知是推拒还是迎合,由着他越来越深,强壮的身躯紧紧贴着她,所有意识被他的男子气息所攫取,仿佛触及灵魂。
阿茉晕乎乎的快要窒息了,之前寥寥几次亲吻都未有这次来的深沉灼烈,强烈难以忽视的占有攻击性使她不由自主软下来,双手推着他的胸膛,“等……”
钝妖将她按在门背后,继续浓浓吻进去,阿茉满脸通红,舌尖被他吸得发麻,唇舌交缠出暧昧水声,细碎地响在寂静黑暗的房间中。
整个人像是在飘,他口腔中那甘醇独特的酒味几乎将她醺醉,直到男人炽热的手掌从她腰间自然而然上滑时才清醒了些,他的手掌竟然就这样握住了她的胸部,开始缓慢地揉捏,一点点用力。
阿茉全身的血哗啦啦直冲到脑子里去又哗啦啦沸腾了,她张皇失措地开始挣扎,羞到不行,她连自己洗澡都不怎么敢碰自己胸部,他竟然还这样……
“钝妖,等一下……”
男人叼着少女娇嫩红肿的唇,手指灵活抽开她胸前洋装的抽带,衣领松开后就这么探了进去,越过了衬裙。
她感觉到男人粗糙的指尖捏住她胸前最敏感柔嫩的凸起,过电似地一颤,不知哪来的力气推开他跑到一边靠,手忙脚乱收拢领口,“钝、钝妖,你等一下,我还没……”
她说话结结巴巴的,若不是夜,对方一定可以看见她脸红得滴血。
她语言还没组织完就在抬头看他的瞬间停住了,钝妖一手撑在门框上,夜中那双暗金色眸子浑浊一片,却锐利得令她心慌。
“钝妖,你怎么了?”
阿茉往墙边靠了靠,试探般问道,“你喝醉了吗?”
钝妖沉默于黑暗中注视她一举一动,她微微惊慌的神色与发抖的身子他见得分明,即便在夜里她的金发依旧如太阳一般泛出光芒。
篝火旁舞会上她的笑容,的确是能够散发光芒的。
对于血族而言,阳光并不是那般美好的。
“……你怕我?”
越是无法触碰,越是想要得到。
曾经杀戮画面于眼前跌下,关于她的,关于他们的,正因为她太过于灿烂,才会化为灰烬。
身为血族,她明明不该那般的。
毒性如虫密密麻麻侵蚀意识,他上前几步,面前金发少女身子一震,又不由自主后退,缩成一团,即便如此,那香甜至人上瘾的血液味道从她娇小的身子里不可抑制弥散而出。
钝妖紧紧盯住她,莹白的肌肤与纤细的腰肢,即便双手护住也掩盖不了胸前傲人的曲线,眸底一寸寸深谙。
男人目光如狼扫视,仿佛在注目一只瑟瑟发抖的猎物,面前的钝妖有些陌生,阿茉真的开始害怕了,声音微微颤起来,“……钝妖?”
她眨了下眼睛,他的呼吸已近在眼前,她来不及惊呼他手一捞将她丢到床上,身子压了上去,手掌摸上她的大腿向上,嘶啦,一路衣料破碎。
“我的裙子!
钝妖……你干什么……你放开我……”
阿茉睁大了眼睛伸手推他,男人一手握住她的手腕将她狠狠地扣在床上,“不许怕我。”
声音低哑,几近命令,不可抗拒。
阿茉身子一僵,怔怔看着他模糊的面庞。
钝妖俯下身,热热的呼吸中含住她柔软的耳垂,阿茉脸又红了,低吟一声。
“谁怎样想我都无所谓……。”
一夜旖旎,她给他五块,而他将十亿现金砸在她家门口。她被训练成妖娆百态的危机女公关,而他却是她的BOSS!撩完我就想走?男人盛怒将她身体禁锢在怀中。这些撩人的手段可都是你教的。她强力抗拒,明明是他要自己展示这些的。豪门暗夺,娱乐圈巨星,她屡战屡胜,护花使者能绕地球一圈,而她的BOSS原来是...
在庄宇琛眼里,眼前这个女人唯利试图,水性杨花,但却让他难以自拔,一退再退。对于沈安而言,婚姻留给她无边的痛苦,她为了复仇而生,却又沉浸在那个男人霸道温柔的手段之下。...
传闻,A市陆九爷暴戾阴鸷,所有人见到他都要跪首叩拜!传闻,陆九爷家里有个蛇窟,里面全是森然白骨!传闻,陆九爷的替嫁小新娘跑了!!!陆九爷一怒,毁天灭地,各路人马人人自危再次相见,陆九爷狠厉一笑,再跑,打断你的腿。小新娘瑟瑟发抖,哭得眼睛都红了。九爷心都软化,直接将她宠上天!...
天下纷争起,乱石村遭到屠村灭族,族人全死于非命,惨不忍睹。灵族少年姜灵,于绝境中触动千古棋局,招魂引魄,得到至阳之体和嗜血幽冥剑,死而复生,自此挥剑成河,称霸仙穹坐拥红颜知己,灭神诛魔,踏破星空独掌天灯明灭。闯幽冥,闹鬼蜮,入深海,吞地炎。他是万古魔尊,亦是通天仙祖。血,是他手中剑的营养品。泪,是他剑下鬼的断魂汤。情,是他割不断的索命绳。本书属于内签作品!多多支持!请点击右下角的加入书架,谢谢!作者企鹅1625920143,书友群130238616...
当今世道,弱肉强食,各路神仙打架,妖兽横行,也有武道者冲破自身极限,达到惊人之修,或斩妖除魔,或突破九天玄功,横刀立马,纵横于天地之间,苍穹为我容纳,大地为我助威,一场气玄的修炼从此开始...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