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话已出口,总不能食言。
正发愁间,程咬金突然灵机一动,自己可是个穿越者,脑海里装着无数古人的佳作,抄一首不就行了?
想到这里,程咬金清了清嗓子,装模作样地吟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他故意拖长了音调,脸上还摆出一副深沉的模样,仿佛这首诗真是他苦思冥想创作出来的。
士兵们虽然大多不懂诗词,但听着这诗句豪迈激昂,再加上程咬金平日里的威望,纷纷鼓掌叫好:“好诗!
好诗啊!
程将军真是文武双全!”
程咬金听着众人的夸赞,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故作谦虚:“过奖过奖,这不过是我一时有感而发罢了。”
徐茂公看着程咬金那得意的样子,心中早已猜到他是抄袭古人之作,但也不点破,只是笑着说:“大王此诗,气势磅礴,尽显我瓦岗军的壮志豪情。
依我看,定要将这首诗记录下来,流传后世。”
程咬金一听,正中下怀,连忙说道:“军师所言极是!
来人啊,笔墨伺候,我要将这首诗亲手书写下来。”
不一会儿,笔墨纸砚就被呈了上来。
程咬金挽起袖子,拿起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了那两句诗。
写完后,他又端详了一番,觉得少了点什么。
突然,他一拍脑袋,说道:“对了,如此佳作,怎能没有署名?”
说着,他大笔一挥,在诗的末尾写下了“程咬金”
三个大字。
“哈哈,大功告成!”
程咬金得意地将纸举起来,展示给众人看。
士兵们又是一阵欢呼,纷纷夸赞程咬金的书法“别具一格”
。
就在这时,秦琼带着部队赶了过来。
他看到程咬金在展示自己的“诗作”
,不禁笑道:“大王,没想到你还有这等才华,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
程咬金笑着摆摆手:“秦大哥,你就别打趣我了。
这不过是我一时兴起,随便写着玩玩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毕竟能得到众人的夸赞,尤其是秦琼的认可,让他十分满足。
众人回到瓦岗寨后,程咬金的这首“诗”
很快就在寨中传开了。
士兵们闲暇时,都喜欢念叨几句,仿佛这两句诗成了他们的战歌。
而程咬金也因此在瓦岗寨中多了一个“诗人将军”
的称号,虽然他自己心里清楚这诗是抄袭而来,但看着大家对他的崇拜和敬仰,他也暗自决定,以后一定要多背几首诗,说不定哪天又能派上用场。
在瓦岗寨,程咬金的“传奇诗人”
之名愈发响亮,可这响亮的名声背后,却是危机四伏。
天纵妖孽,失踪三年归家,退婚?不存在的!区区帝国公主,小爷连高高在上的神女都看不上呢!自碎丹田,一介废物?不存在的!小爷可是参悟了圣魂诀的男人,分分钟恢复实力。这天,这地,这沧海,这桑田,都挡不住我的脚步,我要立身于世界之巅,凌驾于苍穹之上!...
前世,她助他登上皇位,换来的却是,被废后位,痛失爱子,失去家人,被砍掉一双腿。死前,她攥着剑尖,狠狠捅了自己五刀,将对他的情爱统统斩断。最后一刀,他亲手所赐,扎在了心窝,她死不瞑目。一觉醒来,她回到了十五岁那年,重活一世,她杀刁奴,虐庶妹,惩继母,诛渣男。她冷情冷心,再不沾染情爱,封锁了心门。某太子我丢了东西,你把心门锁了,我怎么要回?我的心,丢在了你身上…...
尸,缺人气而归一,黄土于死为尽头囊,承百念而阴阳,俗世黄花一场梦十年前,我因为工作分配到南海一个油田钻井平台上,因为一场操作失误,从油田里捞出了个漂亮女尸,怪事频频发生,工友死亡夜半脚步声人心失踪,最后请高人相助,方破解这一厄局。后因悟性不错,成为一名尸囊人,驻守三门镇,维护一方平安,保阳间太平。一场烟花雨梦,一段人间诡事,行走阴阳之间,行讳人之事,助乡民行好事破阴鬼。...
邹探长,请问你是如何成为一名杰出的侦探的?不让任何一个罪犯,逍遥法外的誓言和信念。邹探长,既然如此,你又哪里来的时间,出版书籍,拍摄电影,甚至于做法律节目,综艺节目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双手用力挤一挤还是会有的。邹探长,对于你今天的成就,你想对大家说些什么?我没有什么很高的成就,都是同行们的衬托。大侦探系统在手,平行世界,风生水起,这里的侦探很多,比我强的没有。案件来自电影,电视剧,动漫等改编...
夫妻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为什么?因为他们从床头滚到床尾,若是尽兴,就和好了。于是乎,她扑倒妖孽夫君一枚,打了个滚她是绝色倾城艳惊四座的天才铭术师他是高冷傲娇无敌闷骚的邪魅君主。一朝重生,当她再遇见他他诱她,宠她,欺上她的心,化身妻奴体质。她避他,躲他,不得不嫁他,祸害他一辈子。文已完结,新书推荐宠宠欲动爱妃,别咬我!...
身为慕容府三小姐,慕容安从未如此倒霉过。第一次遇见孟晔,就阴差阳错地为他挡了刺杀,差点丧命。之后,每次遇见,她总是不经意地为他挡去各种灾难。直到他们大婚,慕容安才发现,原来,他是她的劫,而他,宠妻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