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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九有了几次与狼群拼杀的经历,胆子也壮了起来,他知道跑是跑不掉了,只有拼死一搏。
他以一敌十,与狼群展开了白刃战,五条凶猛残暴狼却没能战胜他。
最后,以刘三九杀伤大半,逼退狼群而突出重围。
虽然自己几处受伤,但还是保住了性命。
可一次大雪封山,他下山去讨盐。
回来时,山洞里存储过冬的食物被狼群给洗劫一空。
连续几天的大雪,把他困在山洞里几天几夜没有吃食,直到饿得他两眼晕眩,他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尽头。
当大雪一停,求生的欲望让他拼力站起,拖着虚弱的身体终于发现了救命的生灵,他一鼓作气地擒住那只也是在饥饿中觅食的野鹿。
扒皮、割肉、火烤,再用刀子一块一块地将烤焦的肉添进自己的肚子里。
他觉着人生又变的美好了起来,死神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他回到山洞里便昏昏进入梦乡。
两条饥饿的狼光临了他的属地,还未来得及储存起的鹿肉被狼拖着就走。
刘三九听到动静,一骨碌爬起来,这可是他活命的宝贝,他拼命的追,狼拼命的跑,直到狼跑不动了,他也跑不动了。
人与狼对持了许久,狼终于放弃了食物仓皇逃走。
大山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半人半兽的食肉动物,他的脚在山沟里练就了一双奔跑如飞的铁脚板,几十米高的大树转眼就窜到了树端,如铁钳般的手脚可在绝壁上攀爬,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他,此时只有仰天嗥叫。
当然,大山里也没有人与他对话,只有兽嗥、鸟鸣和林海的呼啸。
有人唤他野孩子,有人说他像一匹山里的野马驹子。
后来有人叫他“野驹子!”
这个名字在方圆百里的乡村很快就流传开来。
直到有一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得到了这个消息,听说这个野孩子独有一身本领,便亲自带着几十个土匪前往双峰山。
一直寻到他居住的山洞,被土匪强拉硬拽地带到了大青山。
不是土匪心生善念欲济世救人,而是欣赏他穿山越岭的本事,还有对这个识文断字的野人产生的一种好奇感。
也或许,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缘。
看到刘三九不仅人长的周正,竟然还识文断字,头脑聪慧,在那个年代里,识文断字的人可是个宝。
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十分的喜欢,无儿无女的詹洪奎便将他收为义子,又送去县城读书。
几年的校园生活,他早已从那个半人半兽的野孩子中脱胎换骨,长成了一个十七岁的韶华小伙。
身高也一下子窜到一米七十几公分的个头,在那个年代里,这个个头可不算矮了,特别是他那浑身结实的肌肉仿佛要从衣服里暴涨开来,十分的显眼。
这应该就是他在大山里顽强的生存中,上天赐给他最好的奖赏。
虽然还年少,但从他的眼神中流露的是一种常人没有的那种难测和沉稳,面庞虽然显得清瘦却带着常人难有的冷峻,剑眉下那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闪烁着灼灼的锋芒,如是燕颔儒生,更如是精壮硬汉。
夜晚终于降临,刘三九推醒还在酣睡着的牤子。
“牤子,我进城给你整肉吃,你要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待着,你要敢离开半步,就没肉吃,听着没有!”
“呃,我听话,就在这儿不动!”
安排好牤子,刘三九快步消失在夜色中。
吉林省国立第四中学,就坐落在塔城。
这里虽说是一座县城,但他的辉煌程度却令人叹为观止,城市建筑全部都是按照北京城的风格规建而成,鲜有京城一角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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