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吼!”
凄厉惨叫。
一头妖兽轰然倒下,身体抽搐了几下,一动不动。
咻...
匕首拔出!
一股血红的血箭飞射而出。
茂密的丛林中,林风手中匕首熟练切割战利品,而那漂浮的妖灵被他随手拍入体内,作为梦魇的食物。
陡然,林风停下脚步,右手向后一探,漆黑的战弓已经出现在他的手中,弓被拉成满月,林风松开弓弦,凌厉的破空声响起,箭矢如同闪电般射出。
八十米外,一只风豹隐藏在草丛中,一双黄色的瞳孔,紧紧盯着林风,它匍匐着身子准备偷袭,不过当林风转过身,拿起战弓,它便准备逃离,不过还没等它躲避,那凌厉的箭矢已经出现在它的面前,并从其右眼处射穿,直至飞出七八米院才‘哚’的一声刺入一颗大树。
鲜血从风豹狰狞空洞的右眼处流出,很快它的心脏就停止了跳动。
风豹,风属性妖兽,速度快如疾风,哪怕一个五人小队遇到都觉得棘手,但就如此轻易死在林风箭下。
而这便是弓箭手强大的地方。
弓箭手攻击没有战士强大,敏捷不如盗贼,杀伤力不如法师,要是被近战,哪怕是盗贼也可能将其杀死。
但只要拉开距离,强悍的神箭手会让所有职业为之恐惧,哪怕是刺客也不例外。
来到丛林中,林风用力拔出刺入大树的箭矢,这一根三级合金的箭矢非常坚硬,没有丝毫的损伤,价值一万新币箭矢,可以重复利用多次。
收割完战利品,林风身形一动,如同幽灵般行进。
凭借速度和战斗技巧,林风犹如一个恶魔猎手,不断收割一品妖兽的生命。
不断的猎杀,林风背后的包裹,渐渐沉重了起来。
而在猎杀妖兽的同时,林风也在不断喝妖兽血液,生吃妖兽血肉,体内的气血,也越来越充盈了,由于吃的血肉太多,哪怕以林风的身体,都有些消化不了,那些气血渐渐积压在身体内。
“叶秋的日记,只记载了梦魇会吸收精气,但好像不会吸收气血啊!”
林风脸色有些难看。
因为他发现,在他体内堆积的气血很快就被梦魇吸收干净,原本血红色的梦魇红的有些妖异。
“算了,管不了那么多了,实力最重要。”
林风没有过于理会,因为他根本束手无策。
经过一段时间猎杀,林风神色更加冷漠,眼眸透着一股漠视生命的味道。
刷!
突然,就在林风准备离开,只见一个黑影突然从其背后出现,猛的朝他扑来。
“红眸妖猴?”
她在逃跑途中,被神秘男人破了身。没想到他居然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冷酷腹黑,且不近女色的顾凌擎谁说他不近女色。她每日累的腰酸背痛,终于受不了,我收回让你负责这句话,你自由了。他坐在她床边,把她拉到自己的怀中,温柔的说道小雅,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负责的不应该是你吗?白雅...
请问您缺钱吗?那一天,一个名叫JOKER的家伙突然出现在罗澈面前,这样对着他问道,要不要来一场游戏?将自己的未来作为赌注筹码,来一场金钱的游戏!PS本书已内签,读者大大们可以放心收藏,同时已有百万字完结小说一本,信誉有保障,书友群三零柒六九六八零零...
穿越西晋末,成为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为生存被迫从事危险的私盐贩卖,谁知霸业竟由此奠定,五胡乱华算什么?且看我卫朔代晋夺天下!永嘉年间群魔乱舞,士子南奔,庶民有难,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这是我的华夏,一个新的历史拐点,一个新的华夏诗篇开始了一切从西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开始!...
新书1V1宠文邪帝兽妃宠宠妻,生生崽已发,求入坑养肥。她,笑面杀手,天才EQ,坑人于谈笑间,一朝穿越却被一位大叔给欺负了,此仇不报,她不叫夜清欢!想不到,他竟阴差阳错认定她是他苦寻不着的小侄女,宠她上天。既然如此她只好花他的钱,借他的势,称霸天下,为所欲为了!九皇叔能不能管管郡主?邻国皇子也有些苦哈哈,郡主的手不要伸得太长啊。九皇叔云淡风轻一抬袖,笑容绝美你们不知道,都是她管本王么?邻国皇子绝倒!...
身为一个汽修工,我开车厉害,有什么问题吗?唐老大?速度与激情身为一个IRS员工,我查一下你们CIA的逃税漏税问题,然后顺便抓两个内奸,这不是本职工作嘛?阿汤哥?碟中谍身为一个快递员,我跑得快一点,也很正常吧?小闪?闪电侠身为一个健身房清洁工,我力量大一点,有毛病吗?克拉克?超人身为一个制杖师,我会一些小小的魔法,难道不是职业需要吗?邓布利多?哈利波特身为一个代驾,我能驾驶马克战甲这种事情,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托尼?钢铁侠一个世界,一个职业,汽修工联邦探员雇佣兵船员摄影师警察魔术师制杖师心理师代驾码农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不敢兼职的,如果你对于在现实之中,或者是梦想之中的职业,在其他的世界会有怎样的表现有兴趣,那么,请将对应世界和职业发到置顶贴中,或许,堪梦可以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最后,感谢影视世界旅行家的简介给我的灵感(联系不上大雨巨,待联系上再私人感谢~)...
主角叫叶锋秦霜的小说是至尊阎婿,它的作者是海南椰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曾经是地下战神,被世界公认的华夏阎王,三年来,入赘为婿,默默蛰伏,只为给死去的兄弟们一个交代。三年后,随着一道消息的传来,他终于撕下人人可欺的软弱面纱!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