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逢战,本监军也没退缩过,但本监军就不是来挖矿的!
本监军……
算毬,牛肉最重要。
北美此刻正是野牛横行时期,小猫三两只的美洲虎对它们而言威胁不大,很多印第安人是以狩猎野牛为生。
高延福只是负责监督火头军生火、架锅,陈双标率人去开枪。
还是尽量不要开炮,除非万不得已。
因为,谁也不想吃炸得稀巴烂的牛肉。
实战证明,燧发枪的子弹穿透力还是很凶悍的,就算是野牛坚硬的头骨也不能阻挡。
缺点也不是没有,野牛皮糙肉厚,打其他地方伤害不大,心脏还难攻击到,有点费枪法。
问题不大,小批量的野牛冲过来就枪决,大批量的就炮轰。
除了要吃的、要制腊肉的,就是尽量驱赶野牛离开。
不为了吃而宰杀,那是浪费。
军士们下刀,割皮硝制、剔骨炖汤,牛肉最鲜嫩的部分炒出来,要先给高延福尝尝。
牛鞭甚么的,纯属玩笑话,高延福也不会真吃那玩意儿。
但是,牛柳甚么的,敢不先给本监军尝,踹不死你。
就是这么霸道!
吃了几嘴还算可口的牛肉,高延福脸上忽然流下了眼泪。
陈双标有点慌:“监军,这是咋了?兔崽子们弄的不好吃?”
高延福擦了擦眼角:“不是,咱家就是想起干爹在守献陵,孤零零的,肯定没人给他送牛肉。咱家当年呐,刚刚入宫,屁事不懂,被人欺负了,只能躲在秦王府的角落里偷偷地哭。”
“那一年冬天,咱家吹着入骨的寒风,蹲在墙角抹眼泪,是干爹看到,强行拉进屋里,给了一碗热乎乎的牛肉面。”
“那牛肉的味道,咱家到死那天都忘不了,就和这味道一模一样……”
从此,高延福就成了高力士的干儿子。
当然,高延福也绝不会说,当年欺负他的那几个宦官,骨头早被野狗叼了。
陈双标有些感动:“监军还是大孝子呐!这样,额们腾出一条牛来做干巴,给监军孝敬老人家。”
高延福悠悠地说:“他老人家岁数大了,怕是啃不动干巴。”
陈双标一拍额头:“是额太年轻,思虑不周!制肉蓉,这个绝对没问题!”
高延福欣喜地笑了。
陈双标笑得更灿烂。
不要觉得高延福事儿多,监军肯干涉军务之外的事,提一点小小的要求,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至少看在这些事的份上,不是太狗的监军都不会坏事。
何况,高延福还有这么感人的故事,甭管是不是编的。
一里之外,曾经的倭国贵族们抡着锤、镐,撅着腚开始了淘金生涯。
都是该死的冯智章,把他们安顿到岭南,然后铁石心肠的冯盎又把他们当猪崽运到了新大陆,啃着早就吃到吐的咸鱼,干着比牛马还重的活。
反抗是不可能反抗的,即便是脱去所有束缚,他们也不敢跑。
是斗得过野牛,还是斗得过戴鹰羽冠的印第安人?
他们原先在倭国地位高,可没一样本事能拿到这里谋生的。
清醒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