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他东西我都记得是怎么来的。”
秋舒歪了一下头,“倒是这把剑……我看上去有些怪怪的,因为在我的记忆当中,这把剑并不存在。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把剑,或者这把剑什么时候到我的身边,但……反正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发现这把剑一直在我的身边,但他对我没什么用。”
说完,秋舒用手轻轻地点了一下,这些东西全部都凭空消失了。
这是她可以用的能力,在她的体内拥有一个不同的魔法空间,魔法空间的储存量非常大,即使是现在所有人类加起来的粮食的储存都无法将秋舒的魔法空间装满。
秋舒把刚刚拿出来的东西又放了回去,方便保存——不过,除了那把正在卡泽斯手上的剑。
“这些东西,去小镇里的市场上售卖的话应该能拿一些钱吧?”
“这……”
卡泽斯微微皱眉。
根据龙的说法的话,这些东西应该都挺沉重的了。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应该全部都是古董,那就一定是非常值钱的。
但值钱是一回事……
卖不卖得出去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秋舒看着卡泽斯手上的宝剑。
“这把剑你能用吗?如果你可以用的话,直接送给你也没关系哦。”
卡泽斯瞬间一愣。
送给他?
秋舒的眼神看上去也非常真诚。
“我看你这个样子……这把剑应该是和你有了共鸣吧?剑其实和很多魔法道具都是一样的,如果有缘分的话,那很容易就可以发挥效果,主要是这把剑上的魔法似乎有些奇怪,导致只有剑认可的主人才能使用它,否则,这把剑就只能拿来看。”
说完,秋舒又顺手从箱子里掏出了一件长袍。
这似乎也是这个身体里的原主一种奇怪的收藏癖。
很多人不要的衣服,她就偷偷地拿回来自己这里收藏。
主要是原主在旅行的时候,曾经试过将自己的龙角和龙尾巴藏起来,虽然在成年人的面前似乎无法伪装成功,但是小孩子年级还小,尚且没有对别人有那么大的猜忌和怀疑,便不会认出来。
原主跟着那些小朋友,便看到这些孩子走到了一处树林里面,里面有一些木挂起来的地方,全部加起来正好支起了一个类似小帐篷一样的东西,上面用很多的旧衣服挂在上面,作为一种装饰或者是屏障。
从小孩子的对话里偷听到,原主大概知道的是一个类似“秘密基地”
的地方都需要这样的装饰,看上去应该也会非常酷。
于是原主也跟着这么收藏了家里。
只是每次都还没等到原主有了给自己的家里“装修”
的意图,它就会被人类发现,便又要进行新一次的迁徙。
将长袍穿好,秋舒的龙角和龙尾巴就被藏起来了。
“可是……殿下……这是您的东西……”
“其实也不算是我的。”
秋舒淡定地看着卡泽斯,“剑好像是选择了你,觉得你是它的主人,那你拿着它就好啦,还可以当成是防身呢。
反正我们现在也准备要去进城,有个东西防身更安全,不是吗?”
第一次见面,他说她是小偷。第二次见面,他说她人品有问题。第三次见面,他说老婆我错了。从此容总实力宠妻,宝宝,今晚想吃什么?萌哒哒的小包子满眼星星,爹地你是在问我吗?容大总裁看了眼自己儿子,粗鲁的将他给拎回房间,我问你妈咪,你回去哄妹妹。34343434343434...
曾经的特种大队队长,混迹都市,如鲲鹏扶摇直上苍穹,在风云变幻的都市里,混的风生水起。曾经的妖孽兵王又将重铸一段新的辉煌!...
一次意外,导致两个人穿越到诛灵大陆,一个天赋异禀,修炼迅速,另一个毫无天赋,进步迟缓,在十八年后的某一天,被认定为废柴的郭宸却觉醒了诛灵大陆最强灵瞳梦魇之瞳。...
叶青穿越洪荒世界,依托十二品灭世黑莲为根本,开局吞噬魔神罗睺乾坤老祖阴阳老祖的残念,并掌握阴阳生死图弑神枪乾坤鼎三件顶级至宝。苦修百万年,叶青化形而出。通晓前后古今的他步步占领先机,让洪荒生灵在滔天魔焰下颤抖。紫霄宫中没有咱的座位?没事,可以抢!道祖偏心鸿蒙紫气没咱的份?没事,这也可以抢!处处抢占先机的叶青让其他人无路可走。女娲老师,为什么我创造出人族就给我这点可怜的功德?鸿钧谁让叶青先创造的魔族。老子老师,为什么我创立的人教也只有这点可怜的功德?鸿钧谁让叶青先创立的魔教。元始老师,那我阐教还有没有成立的必要?鸿钧问叶青...
第1376章后记 凌晨两点四十,发布完最后一章。一时心里百味杂陈,该怎么描述这种心情呢?艳遇笔记陪伴大家两年多,这两年来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 其实,每写一本小说,我都不希望它结尾。因为一结尾,就代表着这个故事将会以最终的句...
她前世是英语系的研究生,却在代考六级的时候穿越,莫名其妙成了相府嫡小姐,更莫名其妙与三王爷订了婚。只是那便宜捡来的未婚夫,真的是自己的良人吗?你看隔壁那个国家,都没有因为我会英文来调查我!好好好,是本王的不对,本王给爱妃赔不是哼,就罚你今晚睡书房!是夜。凌天珩你这个混蛋!怎么?我叫乔安歌,不叫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