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阿拉伯纯血马,相对来说,文胖子这边有装甲,三层的鸡胸甲,防护要更为完善,但重量也更沉,所以马速要低一点。
“为啥还不开炮?”刘吉都带着一点颤音了,因为除了文胖子截下的几百骑,还有千多骑向着十三连的阵地,声势浩荡地冲锋而来。已经到了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一个个小黑点跳动着接近,看出是骑兵,看见了对方的旗帜,马蹄声也愈来愈清晰!
丁一依然没有回答,也没有下命令,他可不打算指挥到每一个步兵班。
三营长下到十三连去了,丁一这边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是不会去干拢指挥的。
而在文胖子带着骑兵营开始转向的时候,几乎不约而同的,奥斯曼的骑兵指挥官,也下达了同样的命令,应该说,奥斯曼人的骑兵要比文胖子的骑兵营战术素养差一些,就算他们是奥斯曼人里的精锐,跟受到严格操典的近代骑兵哪有什么可相比的?
警卫团骑兵里的将士,那大多都是都音部落里出来的剽悍草原籍汉子,换了阿拉伯纯血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士兵,哪会露怯?文胖子这边的骑兵压出的弧线,极为漂亮利落,而如果双方骑兵都放弃冲撞,打算用骑射来做出第一轮试探的话,这道弧线,就如同海面上的战列线一样,谁先拐过去并且队形完整,谁就能先给对方打击。
“叭、叭、叭、叭!”炒豆一般的枪响,就在马蹄声里响起,那些摔倒的奥斯曼骑兵,几乎在坠地的瞬间,眼里都透出不敢置信来。是,对方的骑兵比他们战术素养好,奥斯曼人可以接受这一点,并且骑兵首领还看出,对方的盔甲也要比自己这边强,所以他才下令先用一轮骑射压制,看看射乱对方阵型,然后仗着甲轻马快,重整队形再来对冲。
可怎么会这样啊!双方还没有交错而过啊!这还没到射箭的距离啊!
还离着七八十米,怎么可能放箭?的确不可能放箭,但是骑步枪在这个距离,足够开火了,不追求精确度的压制射击,就算是短枪管的骑枪,也完全可以给予对方压制!
文胖子可没理会对方怎么想,他也不会读心术,只是机械地用双腿控马,然后拉动枪栓,打完了一匣子弹,这时才和奥斯曼人的残兵交错,文胖子大吼一声:“手榴弹!”三四十米的距离,籍着马力,正是手榴弹投掷的最好时机。
奥斯曼人在手榴弹的爆炸声里,几乎很难单靠双腿去驭马,所以他们射出的箭只有天知道是落到哪里去,而参差不齐的箭枝,根本对披了三层甲的骑兵营,没有起到一点作用。
文胖子领着骑兵营又向着奥斯曼又溃乱的骑兵压了过去,他很喜欢这支骑兵营,这个年代的将领,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支骑兵营,他们马术精湛、纪律良好、信仰坚定,而且盔甲坚固、战马优秀!到了埃及之后,连原本战马的短板也弥补上了,这样的骑兵营,他们就是这个年代,最锋利的长刀。
当他们在文胖子的带领下,掠过那些奥斯曼残兵之后,六七百骑奥斯曼人,没有一个还能站起来,没有一个幸免者。
“赢了!我们赢了!”刘吉兴奋地高叫起来,甚至因为身边的士兵太过沉默,连许彬也不屑与他搭话,刘吉扯过一个士麦那的民夫,把望远镜硬凑到人家眼前,“你看!你看!我们赢了!”
对于警卫团的士兵来说,他们并不认为这值得欢呼。但对于士麦那的青壮,他们的表现,就很疯狂了,他们把望远镜小心地递给同伴,更多的人看见几百米外躺倒的奥斯曼人,他们认为不可战胜的奥斯曼人,他们看见警卫团的骑兵营,拖着奥斯曼人的旗帜正从容撤回来。
“天佑罗马!”他们这样的欢呼。
“神佑陛下!”、“胜利属于皇帝!”、“上帝啊!上帝啊!”他们几乎陷入一种集体的臆症之中,不能自制地咆哮着,这种骑兵的对决,比起火炮更让他们兴奋和充填信心。以至于战壕里的警卫团老兵,不得不用脚踹,用抢托砸,让他们安静下,让他们低伏在壕沟里,以免被冲向十三连防线的奥斯曼人射中。
“祐之,把你的望远镜找回来,不然的话,不单照价赔偿二百七十个银元,而且军方检察机构会以泄露军事机密罪起诉你。”丁一仍旧看着十三连的阵地防线,只是平淡地对着刘吉这么说道。
因为刘吉递给身边青壮的望远镜,此时已经不知道到了谁的手上。(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