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知道他不屑,随即勾唇,“你即不愿意说谎哄回安静,又不肯用手段,那你就等着她被时暮抢走?”
为了他着想,陆笙还是继续说,“你怎么知道时暮不是使劲手段在靠近她,不然怎么那么巧,你们刚分开,他们进展就快得同居了?”
“我没兴趣。”陆瑾严最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仿佛对他的建议一点都不心动。
陆笙皱眉,真不知道该说他诚实好,还是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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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宅。
安静吃完晚餐后,瞥见了时暮正在厨房洗碗,她睨着他看了一会儿。
除了同一副身体,他和时暮几乎没有共同点。
时暮清冷高高在上,从来不会为她做的事,他都肯做,如果抛却时暮的身份,安静确实对他做了很多过分的事。
失忆,就算他的重生,之前的时暮已经死了。
她决定不再把他看成是时暮,而是一个失忆的另外一个男人。
这时,时暮已经清洗完所有的碗筷,褪下围巾的时候,瞥见她的目光,一时受宠若惊,他低而轻声地问,“怎么了?”
深怕,惊扰了她一样。
“我对你不算好,甚至很差,为什么非要跟着我?”安静语气很淡,似乎对他怎么也赶不走感到奇怪。
“我只记得你,所以想和你在一起,就这么简单。”时暮对她突然问这个问题有些惊讶,她这是要赶自己走,还是心软了?
不过以他看来,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安静没再问这个问题,而是随口转了个话题,“你今天去干什么了?”
见她问起自己,时暮一时没想好怎么回答,因为以为她根本不会在意自己,半响,才低声说,“我去白氏应聘了。”
“你说什么?”安静一下子冷下了目光,白氏?还有哪个白氏,不就是白清清父亲的公司,这傻子去哪里做什么?
“我在网上投了几分简历,只有白氏打来电话,让我去应聘。”时暮如实说,“而且,今天通过应聘了,明天可以正式去上班了。”
“你想去哪家公司上班跟我无关,但是我警告你一句,往后在白氏你会很艰辛。”安静面无表情地起身,然后上了楼。
其他公司都不要一个失忆的男人,纵然他之前是安氏的掌管者,但现在没有任何记忆,谁会冒险聘请他?
白氏却特立独行,不是有什么目的,她都不相信,不过他要去她也不会拦着,让他受点挫折长长记性,就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了。
望着她的背影,时暮突然低冷开口,“白氏的千金小姐白清清,是不是就是陆瑾严的新欢?”
话音刚落,只见安静的身体僵硬地扶着楼梯,一听到那个女人的名字,仿佛浑身不舒服地烦躁,“和你没关系的事,不需要你关心。”
“可她欺负过你,现在或许不行,但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帮你报这个仇。”
这就是时暮答应进白氏的最重要的原因,他会让白清清后悔做了这个草率的决定,白氏,他不会轻易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