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白雨桐带了一个侍卫同阿和一起,去破庙监工。
夜笙箫则带了一个侍卫再加小顺子,和另外一个猎户一起上山打猎。
老实说,就算是她出资重修土地庙,但是两个两个女人去监工,说起来也是一件蛮奇怪的事情。所以白雨桐只好谎称自己昨日来避雨的时候好似在这里落下了贵重物品,这便来找找。
还好昨天临走之前把空心的案台用石块整齐的码好填的办满了,所以今日村民们来干活儿的时候便没再做无用功、重新把那处挖开,而是直接加固,彻底把那个地方封了起来。
这下白雨桐便放下了心,留了侍卫在这里照看,自己和阿和一道乘车回去了。
虽然这灶和锅不一定能用上几回,但阿和还是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把他们擦洗的干干净净,毕竟,这些老东西都是对过去的念想。
白雨桐看阿和虽然在干活,但时不时的就会发会儿呆,眼睛也总是红红的。她知道,阿和是在想念自己逝去的亲人。
“今天地上还有些湿,等明天天晴了,我们就去给你爹修个坟墓吧,你也去祭拜祭拜你娘,光跟着我跑这跑那了。”
阿和回过神来,对白雨桐充满了感激,“谢谢娘娘。”
天还没黑的时候,夜笙箫他们就满载而归。猎户大叔把夜笙箫安全送到了家里,同阿和打了声招呼便自行离开了。夜笙箫一行三人,除了他自己,各个手里都提着血淋淋的战利品。阿和见了,赶紧上前去接,笑道,“没想到这个时节兔子还蛮多的呢。”
“是啊。”小顺子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看见了整整一窝呢,不过这兔子真难逮,瞧着它进了一个洞,没一会儿就从另外一个洞里钻出来了。”
阿和笑着说,“你还没见过地鼠呢,更多洞。”
夜笙箫则是抱着一只还活着的兔子,走到了白雨桐身边,“桐桐你看,这只兔子没死。”
“是啊,还是活的。”白雨桐又看眼小顺子和阿和手里皮毛上染血的兔子,问,“有你猎中的吗?”
“有!”夜笙箫一双眼睛亮晶晶,“这个,这个,还有那个,都是我射死的。我的箭法很好的。”
“你原来不是连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吗。”听他这么说,倒是叫白雨桐想起了很久前,他自己蹲在后花园看蚂蚁,还非要拉上她,她早就看腻了,那天来了大姨妈,不乐意陪他在地上蹲着,站起来就想走,结果踩死了好几个蚂蚁。就为了那几只小蚂蚁,他还特意找了个小盒子把蚂蚁尸体装了进去,找了个地方挖了个坑,埋了呢。
“怎么样?你还记得这件事儿吗?”白雨桐把那事儿说给夜笙箫听。
夜笙箫眯眼想了想,“记得,蚂蚁不是吃的,是看的。兔子是吃的。吃的可以杀死。”
“那为什么这只没死也没受伤?”
夜笙箫看了看老猎户离开的方向,又看了看小顺子手里一只肥大的兔子,指着,说,“兔子娘亲死,小兔在那里不动,不走,就带回来了。他说,小动物和怀孕的动物不猎杀。”
他?“你是说刚才的那个猎户大叔吗?”
夜笙箫点点头。
“那你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吗?”
夜笙箫又点点头。
白雨桐欣慰的摸了摸夜笙箫的脑袋,“啊真好,晚上有兔肉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