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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淡定。大概是方才把脑袋里进的水都哭完了。亦或者,我早就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它来得太突然。
让我措手不及。
能把我们赶走的,永远都不是敌人,而是——最亲近的人。
我将血衣烧了,将自己院内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走了。
旧的衣服,书籍,床单被罩,乃至碗筷,牙刷……
一点都不留。
一点……
都不给他留。
院子就送他好了,只是——
我还是不愿,也不可能承认我爱错了人。
早些年,我曾和徐祖尧一起做了一种药水,那是用含羞草的汁液制作,无论涂抹在什么地方,只要手指去触碰,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收拾的时候从旧衣服口袋里掉下来,没想到还有一瓶。最终,我还是想给池琛留点什么。我给他留了一封含羞草汁液的信。
只要他的指尖触碰到,就会慢慢消失……
起初,便是那封信。
结束,还是那封信。
正如起初,我回到小院洗了个澡,干干净净的离开,今日亦是。
只可惜,那时我可以回家。
如今家已经不在。
郑霄龙那儿我亦是无脸回去……
我决定跟黄泽修走,去香港看看,因为我实在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而且,机密局与特等局并不能踏足香港。那边儿有自己的专属机构,具体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但我想,谁都能骗我,黄泽修不会……
它是这场战争里最无辜的牺牲品。
坐在桌子边儿,我看着门口的池琛,上次写信用指间血真是傻透了。
不过……
很快我就会去把那封血书带走……
熟悉不过的十诫诗。提笔时,想起陆九重在天山曾经一遍遍描绘,那时候的他,怕是不比我痛的少——
笔落: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倾国倾城,艳绝千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肩负苍生,指点江山。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三千六百,九十七刀。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古墓作伴,生死之交。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黄土白骨,守我无忧。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还女儿身,一往情深。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天山望断,意乱情迷。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君许婚嫁,痴心已付。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衣带渐宽,不怨不悔。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曲终人散,她不像她。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永不期待,永不假设。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永不强求,永不再爱。
十诫与君,后会无期。”
我没有刻意折叠,将信就放在这里。
没有任何的折叠,我相信他看得到。
走出去,我开了大门。
风从门口吹进来,很冷。
我转身走到车边儿——皮卡后满满登登的一车厢都是我的东西。
上车,倒车,开到门口时,还是我忍不住踩了刹车,打开车门跑回去。
舍不得!
好舍不得。
舍不得这里,舍不得那么多的回忆!
我的东西都拿走了,这里有些空落落的。
我看着小院,我的手抚摸过每一寸墙皮,桌椅。
这是我们曾经坐着喝茶的地方,这是我们坐过的地方,这里是我们看过书写过字的地方,这是……
我们曾经拥吻我的地方。眼泪再度一点点的流淌……
最舍不得的……就是他。
池琛。
可恨自己到现在还在爱,但感情又怎么能说放就放!他就在被我拍碎,只剩下一边儿的石桌子上趴着睡觉。
喝酒后,微微发红的染醉脸颊如此可爱。
闭目,别再看了。却是脑海中又浮现出他的脸……
寒霜,算了吧!
不过是三年一场痴缠之梦。
你卑微过,小心翼翼过,用尽了各种办法的讨好,已经做到无以复加。
离开了,从此再也不用委屈求全,再也不用小心翼翼维护他的面子,再也不用一句话推测出一个宇宙……
我不断的在心里劝说自己,然后逼着自己脚步往外走。
脚边黄皮子又发出“咔咔”的催促声,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气才上车,驱车,逃也似得离开,生怕背后有一只手把我再抓回去,耽误的太久了,我怕池琛醒来,我信自己的没出息,也许他再骗一骗我我就信了!
好在车渐行渐远,却是就在小院快看不见的时候,车子“嘭”的一声,爆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