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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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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不说话的赢虎笑呵呵的说道:“先锋是一军之尖刀,必须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经秦王首肯,这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将士,组成一个特战百人队,由平公子率领。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我去,这么好的条件还问意下如何,赢平当然是一万个愿意了。当然他也知道,赢虎只是提议,这事儿秦王点头才行,毕竟那是大秦将士里万一挑一的精锐,谁也不能随便动。这次给了赢平一百人,也是考虑到赢平初次带兵打仗,恐怕安全有失,有这一百人在身边,至少能保全身而退。赢虎向秦王提议,也是算准了秦王必然会答应这件事儿,毕竟亲父子嘛,岂有不护短之理。这下两头都做了个人情,赢虎也很开心。

    赢平转身对着白亮,霍木东说道:“以后你们就是特战百人队的左右将军了,希望你们能用好这一百个兄弟,为我军披荆斩棘,勇立头功!”

    “诺!”这两位自视甚高,一般的兵他们也懒得去带,这个特战百人队正好合他们的胃口。同时,这种队伍也只有他们才能降的住。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回营厉兵秣马,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五万铁骑从大营里缓缓驶出,一路向东而去。黑色的旗帜,黑色的盔甲,黑人黑马,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长龙在大地上游动,风吹过黑色的旗帜,发出一阵腊腊作响。突然,不知谁开了个头,整个长龙都跟着唱了起来,唱的就是秦军的军歌——《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虽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今天让这么多血性汉子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觉。歌声苍凉悲壮,朴实动人,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觉得热血沸腾,血脉喷张,此刻就算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死而无憾了。

    不说行军,单说他们这次要攻打的宜阳铁山,确实是需要好好掰扯掰扯。宜阳铁山不是铁山,只是宜阳产铁,世人都这样混着叫了。此地属于韩国的战略要地,有重兵把守。而宜阳在秦武王时期,就曾被秦国占领过一次,后来秦昭王后期,国势衰落,六国联合攻秦,这宜阳又被韩国夺了回去。战国时期各国的边界领土多次遭到拉锯战,其中秦魏为了争夺河西之地,更是斗争了上百年之久,几任国君,所以宜阳易一次手,并不稀奇。

    内史腾之所以敢和蒙武打赌,就是因为这个宜阳太难打了,当初秦武王派甘茂攻打宜阳,刚开始也是派了五万,打了五个月还没打下来,后来秦武王又增加了五万军队,才把宜阳拿下,可见宜阳易守难攻之极。

    这些事,赢平当然也知道。只是这次,宜阳还会那么难啃吗?

    宜阳,我来了!为胜利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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