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比花家弱。
事实上,花家和郭家之间有着极深的百年大仇,两派相斗,为宋世遗的崛起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从排位上讲,花家排在第一的位置,郭家在第二,尸爷是第三。
而我要做的,就是利用花家和尸爷,暂时性地对付一下郭家。
我和花家的少爷有过交情,但现在掌握花家大船方向的不是花家少爷,而是花家老爷花满城。花满城断然不会为了我,而与郭家交恶。
所以,我能够想到的,就只有宋世遗。
宋世遗经营西安多年,加之萧天兵已经归西,我相信他是舍不得西安这些财富的,所以我断定宋世遗一定是回到西安。
要找到宋世遗,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过,对于我而言,这事情并不是太难。我要找到疤叔手下几个人,他们和宋世遗都是搞文物生意,应该可以闻到宋世遗回西安的消息。
在跟踪疤叔手下大金链到一家vox酒吧的时候,事情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在见到宋世遗之前,我却先遇到了花百宫。人在不走运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小幸运的事情,大金链钻进的酒吧正好是花百宫最近常来的一个。
花百宫是花家人,自然是熟知西安的各种小道消息。
于是我舍弃了跟踪大金链,而找上了花百宫。
花百宫最近勾搭上了西安某酒吧驻唱歌手赵踢滨,所以常常来酒吧玩耍。赵踢滨是玩摇滚的,和年轻时候的崔健,有几分相像,嗓子也不错。花百宫是无意之中被这个声音给吸引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迷上这个忧郁而沧桑的男子。赵踢滨正在演唱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至少有十年未曾流泪……
我走过去,喊道:“花百宫,好久不见。”花百宫眼中泪珠打转,见我过来,伸手擦掉,道:“哥,你怎么来了?”我低声道:“来办点事情,没有想到遇到你了。”
花百宫道:“哥,请你喝酒。”
我见花百宫深情款款地看着演唱的赵踢滨,揶揄道:“怎么,你要泡他吗?”花百宫依旧是打扮前卫,豹纹裤子高跟鞋,皮大衣外加火红的指甲,笑道:“哥,你怎么这么讨厌,说话不要这么直接。”
我道:“好了,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找你打听一件事情。”
花百宫脸色一变,忽然道:“哥,你等会,我去办点事情。”
花百宫站了起来,因为酒吧门口跟着来了一个人头发有点长,垂下来,摆动,看不清楚长啥样子。浓浓的黑眼圈,一身西服已经皱巴巴了,好像还喝了点酒,大声喊道:“小滨,难道你不要我……要跟这个骚……狼……”
骚狼,我顿时惊到了,这个称呼,还是很适合花百宫。
花百宫上前骂道:“你个死不要脸的,又来了?”
那人伸手把头发往下一拨动,我吓了一跳。
这货不是谢连吉吗?
我有些震惊,谢连吉也在西安,而且和花百宫为了一个驻唱歌手打起来。
这么刺激的事情,我还是第一回看到。
我都忘记要找宋世遗的事情,我决定看一下。
赵踢滨坐在一旁,点了一根娇子烟,在一旁看着两人,并没有上前。
谢连吉道:“你要死,快给我滚开,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
花百宫呵呵一笑,道:“你以为这是你东北,你搞错了,这是西北,我花百宫还是有点面子的,识相点你还是滚吧。”
谢连吉的眼无神,看了一眼赵踢滨。
可怜的谢连吉,竟没有博得赵踢滨的一个眼神,这个忧郁的赵踢滨,正在抽着一根烟,颇为寂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好像人群之中一朵孤独的喇叭花。
谢连吉和花百宫两人当即扭打起来。
我一看情形不对,还是上前拉一拉。谢连吉本来就醉的七荤八素,花百宫根本花花公子,我很轻易把他们拉开了。
谢连吉迷瞪着眼睛,问道:“萧棋,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怎么就不能来,你怎么在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