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说笑了,就我这姿色,都到了自惭形秽的地步,就不污您的眼了。”
我刚刚将他的手拿开,不成想,他反倒一手撑着墙,将我直接迫到了角落的位置:“没关系,到时候关着灯,哪个女人不都一样。”
在我的记忆中,张浩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他有钱,身边的女人也多。而赵笛虽然家里面混黑道,但人倒是不粗俗,这时候这么对我说,是该说沧海桑田,还是该说一句——男人该死的都是一个德性?
我忿忿地看着他,终于绷不住了,沉着一张脸问道:“赵笛,你到底想干嘛?”
见我这样子,他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眼,调侃:“呦呵,你不做戏了?怎么不装了?”他一手捏上我的下巴,捏的我感觉到特别的疼,但他丝毫没有放轻手法的念头,像是要借此惩罚我一般,“说,你记不记得我?”
我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一双眼睛狠狠地瞪着他:“记得!”
该死的,我就连他的祖宗十八代都记得一清二楚!
“记得就好。”他满意地对着我点了点头,顿了顿,看着我继续说道,“不过,就算是你不记得,我保证用今天一个晚上的工夫,就能让你全部想起来……”
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尽管曾经的我们彼此亲近,有时候就连他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能在一时间轻易地读懂。但如今,不知是因为时间的变迁,还是这么些年里,他明显成长也成熟了许多,我竟看不清他沉沉的眸色和淡淡的笑意,却只觉得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我正不知道如何脱身,没想到赵笛的手机恰如其分地响了起来。我见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从兜里掏出手机,原本似是想挂断,但最后还是接了起来。
“喂,什么事?”他微微别过脸,对着电话那头说道,尽管他此时还在打电话,但环着墙将我控制在角落里的动作却丝毫未动。
虽然他刻意遮掩,但我还是听出了电话那头是一个女生的声音,只是有些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唯独听到了几声“赵笛”,叫的特别亲切。
是之前在商场看到过的那个女生吧。
这几乎不是怀疑,都成了一句肯定的陈述句。
我沉着一张脸,趁着赵笛打电话的工夫,一把将他推开,迅速地朝门口的方向跑去。因为跑得太过剧烈,但最后我甚至甩脱了左脚的一只高跟鞋,但赵笛就在我身后追着,我根本没空去捡鞋子,干脆脱了另一只脚上的鞋子,光着脚往外跑着。
不知情的人或许还以为我在躲着仇敌,赵笛倒不是我的仇敌,倒是我这辈子的冤家。七年的时间,我以为自己能忘记,以为这段感情会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消逝,但最后,却并没有。
只是,在他已经有了新欢的情况下,为何还要来招惹我呢?
该说我运气好吧,刚刚跑到门口的位置,就碰上了一辆出租车,我赶紧上了车,让司机迅速开车。
不稍多久,我就看到赵笛提着我的一双红色高跟鞋追了出来,他看着绝尘而去的我,眼神像是会冒火一般,大声对着我喊了一句:“洛秋,别以为你能跑的掉!”
赵笛的这句话,无比深刻地印在我的心里。一开始还有些后怕,但后来总算慢慢恢复了神色。这里是北京,而不是海城。海城是赵笛的天下,但北京,却并不是。
司机师傅忍不住心里的惊讶,不免问了我一句:“姑娘,刚刚那男人,是你男朋友吧?怎么,小俩口吵架了?”
男朋友?
是吧,不过是前男友。
如今的我们,连男女朋友的关系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我对着司机师傅怔楞地点了点头,说了一句:“是啊,吵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