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法医,哪天把你调到我们刑侦队来再说吧。”
说着话,宋小兵从怀里掏出一个特制的金属丝网,然后把手表的包装盒放了进去,朝杨清晨递上去了一条胳膊。
“干嘛?”杨清晨问。
“拉我上去呀。”
“我拉你?宋小兵你多重你知道吗?你那“燃烧我的卡路里”那歌,是放给别人听的吗?”
“我减肥,行了吧,你先拉我上去再说。”
如果杨清晨不在,宋小兵还能手脚并用的爬上坑去,虽然狼狈点,大不了弄了一身灰土罢了,可现在杨清晨就站在那儿看着他,如果自己笨拙的爬上去的姿势让他看见,岂不是成了他茶余饭后的谈资?
杨清晨没办法,总不能看着宋小兵呆在坑里不出来吧,他只得伸出手去,想拉他上来,但也许是好久没开玩笑了,宋小兵那么胖,他就想借这个机会好好逗他一下,就那么假意向前一送,结果宋小兵以为他真要松手,就借劲向后一带,这下可好,杨清晨一个没站稳,居然两个人都一齐栽倒进了坑里。
“宋小兵,你大爷的。”杨清晨地势高,他摔在坑里,摔得浑身疼呀,宋小兵却只是向后仰了一下,不痛不仰,看来,这次杨清晨本来是想捉弄一下宋小兵,却被宋小兵给反捉弄了。
两个兄弟说说笑笑的想站起来,突然,他们的目光,都停在那个包装盒上。
原本完好的包装盒,居然被他俩给压开了,里面,支出一张粉色纸条来,想必,这纸条是封在包装盒的海棉层里的,所以抛弃这个盒的人,根本就没注意到。
宋小兵戴着手套,他小心翼翼的拿起那张还没被风雨侵蚀的纸条,只见上面写着一串英文。
宋小兵头都大了。
“你说一个好好的中国人,学点中国话不好吗?干嘛学人家洋人说鸟语呢。”
可是杨清晨却伸手制止了他,扶着他的手,把纸条摆正,他是认得英文的,看到这纸条,他不禁激动的连手都抖了。
“小兵,小兵,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工夫呀。”
宋小兵见他兴奋这样,也不禁来了兴趣:“你认得,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当然认得,她写的是,我知道自己多么爱你,志。后边居然带着署名的,是,是雪字。”
我靠。
也就是说,这个手表的包装盒真的是属于李雪的。而且很明显,是李雪买来送给那个叫志的人的。
十年了,这个最为脆弱的字条,却因为一个女人对爱的矜持,而隐藏在金属和海棉的双重保护之下,坚强的存活了下来。在女孩儿的尸骨被挖掘之日,他也跟着重见天日。
宋小兵把这张纸条和那块写着手表型号的小票收了起来,现在得到的这些证据,一定要保密,决不能再出现上次那样,指纹比对被人偷了的事情发生,现在的证据,除了杨清晨和自己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宋小兵就不信了,这样,还能泄露出消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