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我也算想通了。
我与苏舞及田秋秋的关系,给弄得不清不楚的。两个人都与我有过刻骨铭心的感情,可以说,这两人在我心里,都是一样的重要,一样的不舍得放手的。
让我选择其中一个,去伤害另一个的话,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办不到。
所以我之前宁可去做一只鸵鸟,一脑袋埋在沙子里,不去面对,逃避去思考这件事情。
我一直以为,这事儿是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的。钱债可以用钱还,命债可以拿命偿。这情债么,还是双份的,这让我怎么办?把我劈成两半吧,那又不现实,那样送给她俩,她们都不敢要了。
所以,我曾经想一个这样自以为是的方案,就是有朝一日回到都市后,我就这样一直守着这两个女人,直等到她们其中一个放开了,去嫁给别的男人了,然后我再跟另一个过日子。当然,要是两个都一起甩我的话,那我也没办法,我再找第三个女人结婚好了。我觉得只有这样做,我心里才没那么大的歉疚。
只是我真的不敢想像,事情能像现在这样来解决。
在没办法回家的前提下。这两个女人,应该说至少已经有一个女人,现在已经明确表明态度,允许我一心二用,把感情平均分配在她和另一个女人身上了。
这实在是让人意外,让人完全不敢幻想。
这要怎么说呢,说这是‘惊世骇俗’,一点也不为过。
你想想,多少的有钱人,就算是***的,都得偷偷摸摸藏在外头,绝不敢让家里头知道的。
这是一个伦理观念的问题,不是花钱能够买得到认可的,你再有钱,也不能让两个女人和平共处地共享你一个男人吧。
除非你是古代的皇帝!
可我跟皇帝,沾边吗?
八竿子都打不着!
可却为何也能让这些女人如此委屈自己?
难道真是身不由己,受环境所拘囿,而选择委屈求全的?
还是我的魅力真有这么大?这可不见得吧,我什么斤两,我自己清楚。
看来,真得如李志所说,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有些事情,还真是不能秉持老思想老观念,是要变通变通的。
在这种环境下,也许我真不必在乎世俗的看法。
谁要是有意见,说我不能多吃多占,三妻四妾的,发言之前,就请先把我们接回城市再说吧。那样我肯定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只与一个女人结婚过日子……
好了,我也彻底想通,不矫那情了,得了便宜卖乖那是可耻的。
既然这样说开,那我就……把戳进沙子里的脑袋抬起来吧。
苏舞愿意,另外田秋秋也愿意的话,那我就对这两人一起负责任好了。这两份责任,我之前也是想负的,奈何分身乏术!
可现在是女方提出的意见,提出这样一个折中的方案,连人家女方都愿意了,我还有什么说的。
那就先这样处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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