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床,舒舒服服地搂着她睡。结果一个晚上无眠,早上叶宋睡饱了起来神采奕奕,苏静却精神不济,自言自语道:“我这不是自作自受么……”
白天的时候艳阳高照,姑苏的人民正辛勤地下田插秧苗。因为今年兴修水利,排水花了一段时间,以至于插秧晚了一些,但今年气候很好,就是晚一些也没多大要紧。
姑苏是苏静的封地,王府家里自然也有水田和秧苗要插。这些事情本来交给王府的下人去做就好,又或者说不想去种田那便把水田租给城里的农民去种也是可以的,但苏静似乎热衷于这些农事。
以前干大事干得多了,没有什么新鲜感,现在日子空闲下来了,偶尔务农也是很修身养性的。
苏静卷了裤腿,对叶宋道:“宝贝儿,我要插秧去,你去不去?”
尽管他现在比以前不修边幅,但看起来一点都不碍眼,那种闲适的生活作风和态度,反倒让叶宋大为养眼,她心里明白,嘴上却道:“把鞋穿上,裤腿放下来,到了田里再脱也不迟。”
苏静的脚很好看,线条修美,光脚踩在地面上,总是不由自主地掠去叶宋的眼球。她当然不想苏静这样招摇过市,除了他那张不得不露在外面的脸,其余能遮住的地方坚决不给别的人看见,尤其是女人。
于是苏静笑眯眯地坐下来穿鞋。叶宋把鞋给他拎来,他一边往脚上套一边抬头注意着叶宋的眼神,道:“阿宋你最近经常看我的脚,是你很喜欢的意思吗?”他把另一只在叶宋眼前晃了晃,“我快要穿鞋了噢,现在就给你看个够~啧啧,真没想到,你还好这口儿~”
叶宋嘴角狂抽,“……”
王爷家的农田就是苏州城外,最初的时候那里本是山地,后来被泥石流给冲垮了,又被山里积蓄的水给冲刷了一遍,泥土十分细腻,便用来开垦做了良田。良田一块一块成方形,每一块的中间,有一条微微隆起的小路。
苏静和叶宋去到那里时,一小捆一小捆的翠绿色秧苗已经送到了,苏静卷了裤腿蹬掉了鞋就去了田里,叶宋见他在水田里一株一株耐心地插秧,扎在腰间的衣角一不小心漂在了水田上面,一下子就染上了一道泥印。
在苏静的吩咐下,王府里的下人们在边上支起了一个凉棚,送上了今天早上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樱桃和枇杷,樱桃水嫩鲜红,枇杷澄澄黄透。苏静一边直起腰一边对上面的叶宋笑,阳光照在他汗津津的脸上,明媚生辉,那双桃花眼恍若世上最璀璨的宝石,对叶宋道:“阿宋,你便在上面歇着,吃水果。”
叶宋剥了一个枇杷,将核掏了出来,随手就朝苏静扔去,苏静一张口,竟十分精准地接了去。随后叶宋就把衣角扎在腰间,开始脱鞋,一脸兴致勃勃的表情,道:“我也来试试。”
她从来就没干过这些田野里的农事,自力更生看起来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脚一踩进水田的泥地里,凉凉软软的触感袭来,感觉十分的舒服。她走路走得有些慢,一步步靠近苏静,将水都搅浑了。苏静递给她一株秧苗,她便习着苏静的手法插在了水田里,前两次插得不够稳,后面苏静带着她的手亲自教了她一次,她插得就比较稳妥了。
弯腰的时候,鼻尖上的汗落在了水田里,虽然热,也有些累,但回头看着不算整齐的秧苗,一股满足感却油然而生。
她直起腰来的时候,苏静看着她愉快地大笑出声。叶宋问:“你笑什么?”
苏静道:“你怎么弄得满脸是泥?”叶宋用臂弯的袖子揩了一下,果然是有泥,苏静便抬手来给她揩,她躲闪不及,让苏静成功地挨上了她的脸,触感也是凉幽幽的,结果就听到苏静崩坏的嘴角溢出满是笑意的话语声,“啊呀,我忘记洗手了,你脸上的泥更多了。”
叶宋便又用臂弯里的衣服去揩,发现果然更多了,直勾勾地看着他道:“你故意的。”
苏静很无辜:“我不是故意的。”
叶宋不再多说,举起双手就捧住了苏静的脸,在他的脸颊上一边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巴掌泥印。
叶宋笑得直不起腰,要不是顾及水田里插好的那些小秧苗,可能两人径直在水田里打仗起来了。
叶宋气喘吁吁地上去,觉得膝盖以下的腿肚子有些痒,回过头去看,只见那稀泥之下她的腿肚子上竟吸附着两条泥色蠕动的肉虫子。
苏静一看,脸色顿时就是一边,连忙用手把它们拂掉,摔在了隆起的小路上,暴晒在阳光下,他对叶宋道:“这田里有水蛭,你别下田了,上去歇凉休息。”